上学期末,学校进行了机构调整,各二级学院党政主要领导及工作职责发生了相应变化。为促使各二级学院执行院长更好地做好教学和新专业评估等工作,根据校领导意见,由教工部工作效能督察室对各二级学院执行院长本学期以来的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其具体要求如下:
一、督导内容
(一)熟悉、掌握学院基本情况
1.对教职工基本情况的了解度,与其谈话的人次;
2.对学生干部及学生情况的了解度,与学生谈话人次;
3.对各教研室、实验实训基地、专业建设等工作情况的了解度;
4. 有关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工作;
5.各类会议(如:教职工政治学习、业务学习等)开展情况,是否做了主题发言。
(二)教学质量管理工作
1. 师生到课情况的检查;
2.对教师课堂教学的了解。听课节数、对教师上课的评价以及教师建议等;
3.教研室活动开展情况。
(三)对学院今后工作设想
1.对本院教育教学工作的总体评价是什么?亮点、特色是什么?存在什么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
2.对本院师资队伍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有何设想、打算?
二、督导时间
2015年4月27日至4月30日
三、督导方式
听汇报,查看有关记录、报告等。
工作效能督察室
201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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