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根据《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全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渝职改办[2016]106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职改办关于开展2016年全市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渝教职改[2016]2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16年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仅限我校在职在岗现从事专业技术岗位上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政治思想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践行科学发展观,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学风端正,积极承担教学科研任务;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者。
(二)外语、计算机、普通话水平、继续教育等条件
职称外语、计算机要求,严格按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全市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人社发〔2015〕133号)及渝教人〔2012〕63号执行。符合破格、援外、援藏、出版译著、出国进修等免试条件的,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由市职称改革办公室确认,评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由市级主管部门或区县职改部门确认。普通话水平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取消重庆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有效期的通知》(渝教语〔2014〕3号)规定执行,取消普通话等级证书5年有效期限制。继续教育按照渝职改办《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及继续教育有关政策的通知》(渝职改办〔2009〕290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学历、资历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3、任职年限
(1)讲师:获得助教4年以上;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者,且已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两年及以上。
(2)副教授:须聘任讲师职务5年及以上或博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及以上;
(3)教授:须聘任副教授职务5年及以上。
以上任职年限时间计算至2016年12月31日止。
(四)讲师教学科研条件
1、教学要求
专任教师:学年平均周课时不低于12学时,学生满意度达80%以上。
兼课教师:周课时不少于专任教师工作量的三分之一,学生满意度达80%以上。
2、科研要求
必须在国家正式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一篇(论文选题必须属于本专业,必须是第一作者)。
(五)教授、副教授的教学条件及论文要求按照《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高职高专院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2009〕167号)文件要求执行。
(六)申报学科
须与毕业证、上一专业技术职务专业大方向一致。
(七)年度考核
1.申报评审副教授、教授任职资格的,需提供近5年的年度考核,且结论应为“称职”及以上;破格申报的,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论中至少应有一年为“优秀”。
2.申报评审讲师任职资格的,需提供近5年的年度考核,结论应为“称职”及以上。
(八)出现下列情况的,不予申报:
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按相关规定执行:
1、受过较大及以上教学事故处分的;
2、任现职以来,近五年年度考核结果有不称职(或不合格)者。
3、人事档案不在学校统一管理的
三、申报材料准备及相关要求
(一)申报网址
2016年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报,申报人需登录以下网址:登录重庆市教师职称申报系统(61.186.220.68),网上体检申报材料。
(二)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为:2016年8月28日至9月16日。纸质材料申报时间为:2016年9月12日至2016年9月20日,请大家严格按照以上时间报送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材料
1.电子件。所有材料均须到人事处签注“与原件相符”、审核人签字、单位加盖公章(鲜章)后,再扫描上传。其中:
学历学位、资历经历、学术论文(著作)。须按以下要求进行审验:
(1)学历学位。学历信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查询和打印,不再要求提供第三方证明,但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的须通过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认证,单位人事部门签章。
(2)资历经历。须由单位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或从本人相关档案中查询复印,且由单位人事部门签章。
(3)学术论文(著作)。须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网址:www.wanfangdata.com.cn)、“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网址: www.cnki.net)、“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网址: www.cqvip.com)等”主流数据库检索,暂时不能查证的应提供经单位人事部门签章的复印件(包括期刊封面、扉页、目录、版权页等)。
(4)免试、破格材料。须经上级部门审核批准后报送的《职称外语(计算机)免试审核表》(附件5)、《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破格申报审核表》(附件6)等材料,应按程序经人事处和有关部门审批后扫描上传。
2.纸质件。须向市教委职改办报送下列材料:
(1)《重庆市 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表》(市教师职称申报系统自动生成,一式两份);
(2)《重庆市 系列 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市教师职称申报系统自动生成,一份);
(3)《重庆市申报教师系列 级专业技术资格送审名册》(职称申报系统自动生成)。
以上申报材料由所在二级学院(部)院(部)长审核后再报教工部,由院、部门负责人在推荐单位负责人处签字盖院、部门章、再由人事处、校纪检监察部门及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市教委职改办。
备注:《重庆市____系列____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于9月20至22日在学校官网进行公示,于9月23日报市教委职改办。
四、申报流程
共四大流程:注册、个人填报、学校审核、上报
第一步:注册
个人用户:指申报职称人员
直接向学校用户申请,由学校用户负责审核通过。
第二步:个人填报
1.个人用户进入系统,逐项填报信息、上传支撑材料,请根据《职称申报系统附件上传要求》(附件1)完成(审核通过后再上传)。
2.打印表格:《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表》(职称申报系统自动生成);《重庆市 系列 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重庆市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报材料审查清单》
第三步:审核
学历,资历等由人事处审核,学术论文、教学、科研水平、能力、业绩等由教学部审核。
第四步:上报
学校人事处完善申报人员评审材料、推荐意见等,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教委职改办,同时打印《重庆市申报教师系列 级专业技术资格送审名册》(市教师职称申报系统自动生成,一式两份);《重庆市XXX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表》(市教师职称申报系统自动生成,一式两份);《重庆市____系列___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市教师职称申报系统自动生成,一份),加盖鲜章盖章后上报纸质件至市教委职改办。
五、纪律要求
(一)申报人要认真履行“诚信承诺”,一个年度内通过正常申报渠道(不含各种认定“绿色通道”)只能申报一次专业技术资格,且不得以兼职、挂靠、假冒等形式通过其他单位申报。对不讲诚信、弄虚作假、提供不实材料或违反有关规定的,经查实有以下情形的,尚未通过评审的,终止申报资格;已通过评审的,宣布评审结果无效,收回已办职称证书,记入“失信黑名单”,5年内不准其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1.学历(学位)、职称证书,获奖或成果证明材料造假的;
2.论文论著抄袭、剽窃的;
3.业绩材料严重造假的;
4.弄虚作假挂靠其他单位申报的;
5.其他严重违规行为。
(二)各级审查部门
二级学院推荐和相关部门审查要强化“真实保证”和“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对把关不严,违反规定程序,有以下情形的,一经查实,记入“失信单位黑名单”,同时给予通报,并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
1.为申报人出具虚假证明的;
2.故意不按规定层级和规定程序报送材料的;
3.审查材料把关不严,造成恶劣影响的;
4.其他重大违规行为。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变化大,请各单位务必及时通知到每一位教职员工(注意通知在外培训、出差、未到校的教职工),按时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2.为保证各教职员工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又尽量少影响申报人员休假,学校提前安排申报工作,请各位申报人员利用假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学校将于9月2日下午3点在博学楼SJ1105举行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培训会,请拟申报人员按时参加。
3.在提交申报材料至教工部时,请将评审费:高级420元,中级240元交史宏康老师处。
4.请各二级学院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做好相关准备,以保证今年的职评工作按时保质完成。若有与专业技术职务相关的其他问题,请联系教工部人事处。
联系电话:49633913,联系人:史宏康
特此通知
重庆电信职业学院 教工部
2016年8月30日
关于2016年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