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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电信职业学院关于开展2017年辅导员校内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点击:次    发布时间:2017-06-15 09:46

校内各部门:

  为充分调动学校辅导员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升我校辅导员政治地位,全面提高辅导员薪酬待遇;重点对辅导员的工作能力、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及工作业绩等进行考评,全面提升学校学生管理工作,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辅导员校内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范围

  (一)与学校签订了劳动合同且人事档案关系在永川区人才交流中心重庆电信职业学院名下(有档案编号)的专职辅导员(含五年一贯制班主任),可依照本通知有关规定申报辅导员校内专业技术职务。

  (二)在学校工作满1年以上的专职辅导员方能申报校内专业技术职务。

  (三)根据《重庆电信职业学院辅导员校内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试行)》(重电信〔2017〕74号)中的申报范围执行。

  二、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按照《重庆电信职业学院辅导员校内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试行)》(重电信〔2017〕74号执行)。

  三、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报人于2017年6月20日前向所在二级学院(部)提出申请,并填写《重庆电信职业学院××年度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附件),同时提交以下材料(按以下顺序准备材料:

  1.高校辅导员从业资格证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专业能力、工作业绩(以学工部和二级学院考核结果为准)、科研成果等佐证材料;

  4.相关专业技能比赛及带学生比赛获奖(提供佐证资料)等材料的复印件。

  (二)部门评审。二级学院(部)须成立3人以上的评审小组,评审小组对申报人的思想政治表现、高校辅导员从业资格证、学历资历(含在本校从事辅导员工作年限)、专业能力、工作业绩(以学工部和二级学院考核结果为准)、科研成果及相关专业技能比赛及带学生比赛获奖(提供佐证资料)等材料进行评审,并于2017年6月21日下午17:00前将符合条件者的申报材料及汇总表报送学校学工部焦艳老师处。

  (三)学工部审核。学工部将对申报者材料:专业能力、工作业绩(以学工部和二级学院考核结果为准)、相关专业技能比赛及带学生比赛获奖(提供佐证资料)进行逐一评审,并于2017年6月25日下午17:00前将符合条件者的申报材料及汇总表报送学校职改办史宏康老师处。

  (四)职改办审核。学校职改办会同校务部及教学部等职能部门对申报人的任职条件进行全面审核,拟出基本符合辅导员任职资格条件的申报人员名单。

  (五)学校辅导员评审委员会评审。学校职改办于2017年6月26日将基本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申报人员名单及申报材料提交学校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提出拟评辅导员校内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名单,并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

  (六)校长办公会审定。校长办公会于2017年6月27日对学校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进行评议、审定,确定辅导员校内专业技术职务评定的最终名单。

  (七)学校职改办于6月28-30日在全校范围内公示辅导员校内专业技术职务评定结果。

  四、工作要求

  (一)辅导员校内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关系到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各二级学院(部)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辅导员校内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文件的学习宣传、组织申报等工作。

  (二)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的各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三)专业技术资格分为4个等级:助教(初级辅导员)、讲师(中级辅导员)、副教授(副高级辅导员)、教授(高级辅导员)。

  (四)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按照以上时间进行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若审核中发现或群众举报,一经查实申报材料为弄虚作假者,则取消其当年及下一年度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资格;学校所评定的辅导员校内专业技术职务限在本校内任职辅导员岗位时有效,如不在担任辅导员岗位就不能享受该评定结果的相应待遇。

  附件:重庆电信职业学院××年度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 .docx


重庆电信职业学院

2017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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